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有效落实,全面评价2023年度新入职教师导师履职情况,按照《佳木斯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修订)》精神(佳大发〔2023〕77号),学校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量化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3年新入职教师本科教学能力考核已结束,考核优秀人员名单见《附件1》,其他教师考核结果为合格。本次量化考核的对象为2023年度新入职教师导师,名单见《附件2》。
二、考核方式
导师本人在《佳木斯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履职情况考核评分表》(附件3)上进行自评打分,并按考核评定要素内容向学院递交佐证材料。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考核组对导师履职情况进行初审评定后,将佐证材料和评分表交至教师工作部。教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围绕培养计划、师德师风、教学示范、职业规划、指导成果、经验总结等方面对佐证材料内容进行审阅,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考核结果优秀者(85分及以上),指导1名青年教师按80教分的标准计算工作量。考核结果合格者(60-84分),指导1名青年教师按50教分的标准计算工作量。考核结果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核定教学工作量,两年内不得担任新入职教师导师。
三、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新入职教师培养工作,充分发挥青年教师导师制作用,严格新入职教师导师考核,推动青年教师专业发展与能力培养。
(二)9月15日前,各学院将导师履职情况的各项佐证材料和《佳木斯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履职情况考核评分表》(附件3)放入档案袋内统一报送至教师工作部师资培训科。
附件1:2023年度新入职教师本科教学能力考核优秀人员名单
附件2:2023年度新入职教师导师名单
附件3:佳木斯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履职情况考核评分表
附件4:佳木斯大学教师职业生涯规划提纲(参考)
联系人:叶老师
办公地点:主楼6023
联系电话:0454-8618870
教师工作部
202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