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始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历史使命,高校更应发挥好“源头活水”的作用。但是近年来通报的高校违纪违规违法案件一再警示我们,高校并非净土,也非一尘不染的象牙塔,高校更需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正风反腐的任务依然任重道远。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教育部发布的违纪违规违法查处的相关信息,整理出以下12个典型问题案例,希望我校广大教师能够以案为鉴,切实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对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时刻保持警惕,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践行“四个相统一”、当好“四个引路人”、争做“四有”好老师。
1.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2月1日至2月7日,上海外国语大学培训部组织部分教职员工及家属共计44人(其中家属20人)组团赴泰国旅游,发生旅游费用共计307120元,人均6980元,职工费由学校创收经费承担。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上海外国语大学党委责令全额退回全部费用;对主要负责人培训部主任梅某某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培训部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该问题在全校进行通报。
2.违规收取学生助学金组织聚餐问题。甘肃省兰州商学院法学院2009级法学本科1班违规收取19名家庭经济困难生2012年全年助学金,于2013年6月8日晚在兰州市某高档酒店举行毕业聚餐,法学院4位领导、该班班主任以及部分任课教师参加了聚餐活动。聚餐结束后,该班班主任参加了班级在兰州市某歌厅举行的毕业联欢晚会。两项活动共花费学生助学金34557.5元。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家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有关政策规定,兰州商学院对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刘某某、院长包某某、2009级法学本科1班班主任刘某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3.公车私用问题。2003年底,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配备一台公务用车。2004年至2013年底,万某某负责该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在该车辆使用过程中,万某某存在公车私用问题,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华中科技大学纪委给予万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4.违规吃喝问题。2023年2月,哈尔滨市第一〇七中学校长樊某某接受学校供餐企业老板在其企业内部餐厅安排的宴请。2024年12月,樊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等问题。2019年至2024年,山西晋城市城区原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某借逢年过节之机,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及购物卡等礼品;借办理丧事之机,违规收受多名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并安排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应由其本人承担的丧葬费用;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王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1月,王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6.违规使用经费、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问题。2008年至2013年期间,南开大学李某某违规支出9项差旅费,学校对李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退还报销经费。2020年至2021年期间,李某某存在与学生不正当关系。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李某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作出解聘处理,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对其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和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7.性骚扰学生问题。2018年9月,内蒙古财经大学教师乌某对本校女学生进行性骚扰,2021年9月,乌某被该学生举报并经查情况属实实。乌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乌某开除党籍处分,岗位等级由三级教授降为九级科员,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对其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其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学校作出检讨。
8.违规获取津贴问题。2019年9月至2022年5月,宁夏大学教师马某某擅自给他人发放津贴、违规领取管理绩效和教学工作量津贴。马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九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马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其政务降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由三级降至四级等处分,对其违规滥发和超标准领取的津贴予以悉数上缴。对所在学院党总支书记进行诫勉谈话。
9.吸毒问题。2020年7月,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城南小学教师成某某因吸毒被行政拘留。成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二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成某某开除党籍和撤职处分,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给予其所在学校校长和副校长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处理。
10.不雅行为问题。2021年8月,山东省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张某拍摄并在网上保存不雅视频,后被泄露。张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其撤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由十级降至十一级等处分,并调离教师岗位。对所在系党支部书记、行政副主任进行约谈,责成系党组织向学校党委作出深刻检查。
11.学术不端问题。2020年12月,江西省豫章师范学院教师尹某某在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涉嫌抄袭他人论文中的实验内容和实验结果,于2021年8月在该期刊发表致歉及撤稿声明。尹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尹某某警告处分,取消其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和科研项目等方面资格。
12.学术不端问题。2022年8月,经认定,长安大学教师许某在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存在研究内容剽窃、过程中擅自标注他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行为。许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许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记过处分,撤销其教授任职资格,取消其研究生导师资格,取消其三年内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资格。对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成作出检讨。